上海市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虹府复字〔2021〕第235号
申请人 姓名:费某
被申请人 名称:上海市公安局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分局
地址:本市闵行路260号
单位负责人:柳国青,职务:党委书记
申请人费某因不服被申请人上海市公安局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分局于2021年7月26日作出编号:沪公虹(广)行罚决字〔2021〕3XXXXX号《上海市公安局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补正,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称:其于2021年7月25日下午16时许被公安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分局广中路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在7月26日傍晚18时30分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次日上午被送至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区拘留所至7月31日解除拘留。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滥用职权:1.涉嫌超时羁押,签字时间与实际传唤时间不符;2.被申请人受外界干扰作出不当的行政处罚决定;3.被申请人未对事实进行充分的调查;4.《行政处罚决定书》未依法送达。故申请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被申请人称:2021年7月25日10时许,上海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至被申请人下属广中路派出所报案称:其公司安装在本市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区株洲路XX弄XX号楼电梯内的一台CES500型云梯智能显示设备遭人为破坏,并向广中路派出所提供了涉案嫌疑人的现场作案视频。接报后,广中路派出所于同日对案件予以受案调查。根据第三人提供的视频,被申请人民警发现申请人有嫌疑,故于2021年7月25日16时45分许对申请人依法传唤,接受询问。申请人到案后称,其发现株洲路XX弄XX号楼电梯内安装了一台监控设备,该设备有人脸识别功能,认为侵犯了其隐私,故于2021年7月24日晚上将该设备的一块电子显示屏强行拆除后放于一楼储物间内,并于胶布将监控摄像头封闭。申请人的行为导致该设备损坏,维修费用在1500元。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与申辩、被侵害人陈述、书证、视听资料予以证实。2021年7月26日,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事先告知和复核程序后,对申请人作出沪公虹(广)行罚决字〔2021〕3XXXXX号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合法,请求维持。
本机关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25日10时59分,上海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某至被申请人下属广中路派出所报案,称其公司安装在株洲路XX弄XX号楼电梯里装的屏幕和摄像头被人为故意损坏。广中路派出所受案登记后,经传唤、询问查证、取证,认定申请人存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财产损失1500余元。据此,在对申请人作出拟处罚告知、复核、不采纳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理由后,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现申请人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复议申请。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
1、被申请人提供的落款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的《受案登记表》(编号:沪公虹(广)受案字〔2021〕3XXXXX号);
2、被申请人提供的落款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的《传唤证》(编号:沪公虹(广)传唤字〔2021〕3XXXXX号)、《呈请延长询问查证时间报告书》;
3、被申请人提供的接收证据清单及现场监控视频(附视频光盘);
4、被申请人提供的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的《登记保存清单》(编号:沪公虹(广)登存字2021【1XXXXX】号);
5、被申请人提供的对报案人张某的《询问笔录》(时间分别为2021年7月25日10时26分至10时44分、7月26日9时46分至9时52分、7月26日10时至10时16分);
6、被申请人提供的对申请人的《询问笔录》(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16时58分至17时45分、7月25日17时55分至18时10分、7月25日18时45分至18时58分);
7、被申请人提供的对证人的《询问笔录》(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20时15分至21时00分);
8、被申请人提供的财产损失证明;
9、被申请人提供的由居委会、物业公司盖章的《关于安装“云梯智能电动车阻车系统”及楼道整治告知书》;
10、被申请人提供的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的《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11、被申请人提供的《行政处罚复核表》;
12、被申请人提供的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公虹(广)行罚决字〔2021〕3XXXXX号)及相关送达凭证;
13、被申请人提供的《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编号:沪公虹(广)行拘通字〔2021〕3XXXXX号)。
本机关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本案中,通过被申请人提供的询问笔录、电梯内监控视频等相关证据可以认定,申请人私自将安装于电梯内的“云梯智能电动车阻车系统”设备强行拆除,致显示设备受损,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事实清楚。被申请人受案后,经传唤、询问查证、调取监控、定损等方式进行了调查取证,据此,被申请人在告知申请人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对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进行充分调查,事实认定不清,违反法定程序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和证据证明,本机关不予采纳。即便申请人认为电梯内的设备侵犯了其个人权利,也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反映,而申请人选择私自强行拆除该设备这一方式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上海市公安局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分局于2021年7月26日作出编号:沪公虹(广)行罚决字〔2021〕3XXXXX号《上海市公安局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海市bet3365官方手机_365bet盘口开户_体育365网投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附:主要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