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和战略目标,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结构调整、发展速度和总量平衡的目标和调控政策。
2、提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加强区经济运行跟踪、监控、预测和分析研究,组织本区经济运行分析专题会议,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建议和实施方案。
3、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并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公共部门和社会组织改革的总体思路、方案和相关政策;负责本区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组建的指导、方案预审和推荐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4、根据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提出本区产业发展导向、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调整实施方案;跟踪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情况,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研究制定本区各类产业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受理、协调企业“一事一议”财政专项补贴申请。
5、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立项计划,负责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计划、审批和管理;组织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风险、投资效益等问题的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融资计划、使用管理等协调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经济、社会、科技、社会保障等统计体系及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市统计局下达的各行业统计、评估和各类普查及专项调查;统一管理和审核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做好统计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纳税分类统计工作;依法对本区统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
7、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价格行政措施、价格调控方案,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核定和调整管理权限以内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负责本地区的价格监测上报工作,预测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时做好价格动态的反馈工作。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和价格评估。
8、组织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年度检验、审核,核发《收费许可证》;组织、指导、协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审查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行政复议、信访举报案件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主任室
办公室
综合规划科(综合改革科)
投资管理科
产业事业发展科
综合统计科
统计法规科
价格管理科
物价检查所
统计普查中心
三、领导分工
主 任:岳彩新(兼统计局局长)——全面负责发改委工作;分管发改委办公室
副主任:欧阳小平(兼物价局局长)——负责物价工作;分管综合规划科(综合改革科)、产业事业发展科
副主任(兼统计局副局长、总统计师):陆震龙——分管综合统计科、统计法规科、统计普查中心
副主任:陈 健——分管投资管理科
物价局副局长:刘振荣——分管价格管理科、物价检查所
副主任:胡夏根(外借)
副调研员:邱文林(外借)、何志龙